【成立緣起】
為檢核本校內部控制有效程度,衡量學校營運效果及效率,適時提供改進與建議,確保內部控制得以持續實施為目的。本校自100學年度起成立稽核室,並依據「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」及教育部「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」第十五條,訂定「中山醫學大學稽核室設置辦法」
【組織架構】
依本校「中山醫學大學稽核室設置辦法」第2條第1項規定:「本校設稽核室,執行內部稽核,置職員若干人,隸屬於校長,由本校內部遴選操守公正、忠誠、具有內部稽核專業人員擔任」
【業務概況】
依本校「中山醫學大學稽核室設置辦法」規定稽核人員應依風險評估結果,擬訂全校年度稽核計畫,並依計畫執行稽核任務,作成稽核報告,定期追蹤改善。